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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马会精英运动员教育支援计划—精英运动员进修资助(第一及二级别)

一 )

目的

  精英运动员进修资助(「资助」)旨在为合资格运动员在平衡体育训练的同时,为小学、中学、职业训练或其他个人发展相关的课程提供资助,以协助运动员实践体学双轨发展,以及促进运动员职业培训及个人发展的技能。
 

二 )

申请资格

 

要符合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1. 为香港体育学院现役奖学金运动员; 已退出香港体育学院奖学金计划的运动员,但运动员需於退出香港体育学院奖学金计划之前已开始修读相关的教育/培训课程;
  2. 运动员必须获得总教练同意支持其申请。

三)

体育成绩要求 注1

资助级别 体育成绩 最高资助金额
第一级别 精英评分达三分青少年比赛
取得奖牌(> 九队)或
排名前三分之一(≤ 九队),或
取得同级/更高成绩

可获发还所申请的已完成课程
学费百分之四十上限一万港元(以金额较少者为准)

第二级别 精英评分达三分成年比赛
取得奖牌(> 九队)或
排名前三分之一(≤ 九队),或
取得同级/更高成绩

可获发还所申请的已完成课程
学费百分之八十上限二万港元(以金额较少者为准)

 

四)

合资格的课程及申请要求

 
  1. 符合资格的本地或海外认可学习课程范围:
    • 小学及中学课程;
    • 语文试预备课程(如TOEFL、IELTS、SAT);
    • 与体育有关的课程(如NSCA-CPT及HKPFA);
    • 专业培训课程(如LCCI及ACCA);及
    • 职业训练或其他个人发展相关的课程。
  2. 合资格课程的开课日期必须於上年度的4月1日或以后,并於截止申请日期(8月31日)前完成及取得合格的成绩在申请截止日期后开始的课程,运动员应该於下一个申请年度提交申请,而不是当前年度。
  3. 课程如已获其他机构提供全数学费资助该课程的学费将不符合资助申请资格。如课程学费已获其他机构提供部分资助,申请人只可以向此资助申请余下未获资助的课程学费。请注意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时申报及提供有关资助的资料。
  4. 体院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的权利。

五)

申请手续及截止日期

 
  1. 本资助将於每年发出一次申请邀请,通常会在每年的8月1日,而截止申请日期为8月31日
  2.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提出一次申请。
  3.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向运动员事务部提交已填妥(并获总教练签署)的申请表、学费收据(正本)、成绩表及相关的资料。
  4. 有关申请指引及申请表,可向运动员事务部索取。

六)

发还学费须知

 
  1. 申请人提交申请的课程必须是现役体院奖学金运动员期间进行的课程。资助将不适用於申请人不属体院奖学金运动员期间完成的课程。
  2. 资助额将根据所申请课程已支付的学费计算,而其他课程相关的支出,如注册费、课程材料费、考试费等因不属资助范围,不予发还。
  3.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其申请之课程/就读学年须於申请截止日期前完成。
  4. 如欲申请个别学期之学费发还,则只有在该学期合格成绩的学科才可获资助。对於这类申请,资助额将就该学期已完成并合格学科的数目或所占学分按比例计算。

七)

重要事项

精英运动员进修资助是根据实报实销的方式批出学费资助。申请人於申请时,有责任向体院申报於学生资助办事处及其他机构就同一课程同时获得的其他学费资助。

 

[申请指引及表格(PDF)]

备注:以上申请资格及手续将定期作出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