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德基金会杰出青少年运动员选举提名指引
善德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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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资格及规则
- 运动员须持有香港身份证及居港满三年
- 运动员须由所属总会提名
- 体育总会每季可提名:
个人运动(包括个人及团体项目)- 最多两名运动员或一队团体
- 运动员於取得其参选成绩时未满十九岁
- 个人或团体赛事中取得之成绩均作考虑
队际运动项目- 最多一队
重要事项:关於团体项目及队际项目的提名,必须至少半数队员或以上於取得该参选成绩时年龄在十九岁以下,该提名才会合乎参选资格。
评选标准
- 运动员在过去一季於国际赛事所获得的成绩(即根据精英资助评分表达4分或以上的成绩)
备注:评审团保留权利可以取消及拒绝任何提名资格,同时选举结果将由评审团作最终决定。
奖项
得奖者
- 个人运动 - 个人项目
每位得奬者现金奖港币五千元正、运动用品礼券价值港币二千五百元及嘉许奬状乙张。 - 个人运动 - 团体项目
每位得奬者现金奖港币五千元正、运动用品礼券价值港币二千五百元及嘉许奬状乙张。 - 队际运动项目
每队现金奖港币两万元正、运动用品礼券价值港币一万元及每位队员获嘉许奬状乙张。唯每位运动员所得的现金奖及礼劵价值最高分别为港币五千元。
优异证书
运动员如未能得奖而运动成绩达精英资助评分表中3分的成绩或运动员如刷新香港纪录(必须是成年组的纪录)将获得现金奖一千元正及优异证书乙张。
备注: 合符参选资格团体项目及队际项目提名的队伍而同时已获选为得奖者或获发优异证书,若队员的年龄已达十九岁或以上,他/她只会获发嘉许证书。
嘉许证书
被提名运动员符合参选资格而未能达到成绩要求(即精英资助评分表3分或以上的成绩) 将获颁发嘉许证书乙张以兹鼓励。
年度嘉许大奬
年度嘉许大奬共三种,包括:全年最杰出青少年运动员、全年最佳青少年运动员及全年最积极参与体育总会。评审团将於每年年终时按下列评选标准选出及确实结果:
- 全年最杰出青少年运动员奬项将颁发给年度得奬者内取得精英资助评分表中最佳成绩的运动员,得奬者将获颁发特别嘉许证书及奖座乙枚。
- 全年最佳青少年运动员奬项将颁发给在年度内获奖最少三次的运动员,得奬者将获颁发特别嘉许证书及奖座乙枚。
- 全年最积极参与体育总会奬项将颁发给在年度内成功提名了最多得奬运动员的体育总会,得奬体育总会将获颁发特别嘉许证书。
评审团
由体院、港协暨奥委会及体记协会各派出一位代表组成。
参选办法
- 填妥提名表格及连同所需资料(見提名表格),在截止日期前邮寄或亲身递交至香港新界沙田源禾路25号香港体育学院运动员事务部杜乙言小姐收。
- 截止日期:
第一季: 本年度4月8日前提交
第二季: 本年度7月8日前提交
第三季: 本年度10月7日前提交
第四季: 本年度1月7日前提交
查询
杜乙言小姐(电话:2681-6562 电邮:aaspd_awards@hksi.org.hk )